潍坊市大病医保特效药报销范围(潍坊大病医保报销标准)

2024-05-11 00:17:17

潍坊市大病医保特效药报销范围(潍坊大病医保报销标准)

  1、职工大病保险的特药起付标准为2万元,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,从大病保险资金中给予60%的补偿。一个年度内,每位参保患者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。

  2、居民大病保险的特药起付标准为2万元,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,从大病保险资金中给予40%的补偿;一个年度内,每位参保患者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。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。此外,特药外的其他大病医疗费用仍按原渠道结算。

  附特效药报销范围药品名单: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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